第9章 进城卖药

“夫……夫君,你去山里猎熊了?”

见过世面的陆瑶第一个回过神。·比!奇/中\文`网- ?首`发.

借着屋内昏黄的油灯光亮,陆瑶勉强认出地上的皮子好像是熊皮。

“瞧瞧,这都是啥。”

说完,曹德打开手里卷着的褂子。

野兽的爪子,骨头散落一地。

“天啊,熊掌!”

陆瑶惊呼道。

“夫君,你没受伤吧?”

不用于震惊于曹德独自猎杀黑熊的陆瑶,白雨薇一颗心全都挂在了曹德的安危上面。

带着哭腔询问曹德是否受伤。

黑熊和老虎,都是山里横着走的土霸王。

寻常百姓别说是打,看到它们想跑都来不及。

嫁给曹德的这段日子里,白雨薇没少听说有村民进山打猎,被黑熊拍死的噩耗。

“瞧你说的,你夫君是干大事的人物,区区一头黑熊也想伤我?别说这些,雨薇,你去给我找一套干净衣服,小瑶,还不赶紧给我洗漱,我要连夜去县城,今日一早将东西卖给药铺。”

曹德不由分说地给二女分工。

金胆价值不菲,保存不易。

想要卖出最高价,必须对金胆进行全方位的处理,时间方面起码一个月。

如果直接卖新鲜熊胆,就必须马上找到买家。

不做任何处理。

新鲜熊胆的保质期不足一天。_小-说`C¨m′s! .无/错.内\容~

“夫君,此刻天色已晚,何不如明天再去县里呢?”

找来换洗衣服,白雨薇帮着陆瑶一起伺候曹德洗刷身子,心疼曹德今日险象环生,休息一夜明天再去县城药铺也来得及。

“从咱们村步行到县城,起码要两个多时辰,新鲜熊胆放上一夜,明日下午拿到药铺,那帮奸商非得拼命压价不可。”

曹德闭着眼睛坐在大木桶里,任由娇妻美妾给他冲洗身子。

时不我待。

扭转不利局面的关键之物已经到手,必须马上变现换取进一步的破局之物。

“夫君,奴家斗胆多嘴,您为何不将熊胆晾干去卖呢?”

陆瑶小声询问。

据她所知,新鲜熊胆的价格,远远比不上晾干的熊胆。

听闻两者之间的价格,相差了差不多一半。

“小瑶,丁员外可能快回来了。”

曹德不清楚白雨薇有没有和这位刚过门的小姐妹,说起他和丁员外之间的恩怨。

姓丁的出门办事,估计很快就会回到当地。

早一天找到护身符。

也能早一日高枕无忧。

“怪不得……”

闻听此言,陆瑶恍然大悟,一种钦佩的情绪浮现在脸上。

白雨薇好奇道:“妹妹,你说什么怪不得啊?”

“姐姐,咱们的夫君有勇有谋,冒险进山狩猎捕熊,不是为了改善家里的日子,而是要给咱们一家人谋个太平。·卡¢卡¨小.说¨网. ~更′新/最\快+”

接触了几天,陆瑶大致了解了白雨薇的性格。

典型的村姑。

只懂得居家过日子,相夫教子。

“若是小妹没有猜错,夫君是要将狩猎所得之物,变卖成银子贿赂县衙皂隶,借他们的势,使得丁家不敢对夫君轻举妄动。”

陆瑶自顾自说起她的分析。

天下大乱不假,官府无力弹压各路反王,叛军。

但是对地方百姓而言。

官府依旧是不容冒犯的存在。

哪怕是乡绅豪强,也要给县老爷几分面子。

毕竟。

官府无力剿匪,不代表收拾不了当地豪强与百姓。

“妹妹,你可真聪明,你要是不说,姐姐我一辈子都想不了这么长远,官人,您也是这么想的吗?”

没啥心眼的白雨薇佩服得不得了,内心又颇有些自豪。

多亏她坚持将陆瑶收入房中。

这才给夫君找了贤内助。

“小瑶,你的对,但是又不全对,县衙确实能镇住他,但是姓丁的靠放阎王债发家,不论是衙役,还是典吏,乃至是县老爷,全都受过他的好处,没这点的人脉,他的阎王债生意岂能做得顺风顺水。”

曹德继续享受着美人服侍,不慌不忙给陆瑶的分析打了个六十分。

他做这些,确实是为了借官府震慑丁员外。

只不过具体步骤与陆瑶想的截然不同。

曹德敢无所顾忌的弄死丁员外的恶奴,倚仗得是乱世皇权不下乡。

县衙对于各村各庄发生的各类官司,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

天下烽烟四起,整个大楚王朝好似一个巨大的火药桶。

朝廷无力管辖四方,各地老百姓为了抵抗流民骚扰,叛军侵略,开始抱团取暖,以宗法代替王法。

这种情况下。

官府若是因为官司,派衙役下去抓人,轻则引发犯人亲族对抗。

重则。

发生民变也不是不可能。

因此,民不举官不究成了乱世里的常态。

只要无人告官。

哪怕村里血流成河,官府都不会多问一句。

下面有宗法族法镇着,出不了大乱子。

官府横差一手,反倒会引起大乱。

说是这么说。

曹姓不是青石村大姓,得不到宗族庇佑。

其次,曹德得罪地方豪强。

不找官府,仅靠曹德和他的一妻一妾对抗丁家,只怕几个月以后,三个人的坟头草都能有一米高。

洗刷完毕,又简单吃了点东西。

曹德带上金胆和的黑熊膝盖骨,连夜出村前往县里。

这里有插一句嘴。

原主这个二混子每天混吃等死,偷鸡摸狗无恶不作。

错有错着。

无意间成了青石村唯一一个,没有夜盲症的村民。

如果给古代几种常见病做一个具体划分。

夜盲症绝对能排在前三。

普通百姓里头,十个人起码有七个患有夜盲症。

这也就导致了古代作战。

唯有精锐部队才能打夜战。

其余二线三线部队,到了晚上全都成了睁眼瞎。

就连当兵吃粮的行伍之人都饱受夜盲症困扰。

偏偏。

原主这位混吃等死的泼皮,反倒是耳聪目明。

无钱吃大鱼大肉。

酒楼里的下水,肝脏反倒是没少吃。

不分昼夜地耍钱。

竟然练就了一双具有夜视肌肉记忆的眼睛。

时间一晃到了早上。

受乱世影响,各地出现大量流民。

夜间宵禁也跟着形同虚实。

“呦,这不是曹家大郎吗?莫不是将我家药铺当成了赌坊,酒楼?”

早晨天一亮,县里最大的药铺悬壶堂开门营业,店内伙计刚刚打开大门,就看着门口蹲在一人。

“莫要废话,叫你家钱掌柜出来,我有好东西请他过目。”

曹德嬉皮笑脸道:“误了大事,小心我家弟兄找你饮茶。”

“无赖!”

伙计气得没法,只能进屋禀告掌柜。

曹德这帮混混大本事没有,恶心人的手段一大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