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靠近
第三百七十四章靠近
“咔嚓——”
天穹被劈开一道锯齿状的声痕。{小±说??宅* ?@免??费d?<阅?.读#~
四道惊恐的目光,齐齐向吴酸看过去。
卫泽中:他,他,他在说什么?
卫东君:我是不是出现了幻听?
宁方生:人啊,总是那样的口是心非。
“他因为你而死,你凭什么对他没有执念?”
只有项琰一个人,不遮不掩地把心里话吼出来:“你的良心都喂狗了吗,吴大人!”
吴大人脸颊猛地一抽,声音破碎得不成样。
“项……项琰,我的执念……都……都……在你身上!”
“你说什么?”
别说项琰惊了魂,就是宁方生他们三个,也都脸色大变。
卫泽中:我的娘咧,这个吴大人不会暗中对项夫人有好感吧?
卫东君:我是不是又出现了幻听?
“吴酸?”
宁方生艰难地吸了口气,“为什么你的执念都在项夫人身上?”
为什么?
吴酸缓缓地闭上眼睛,满脸的痛苦:“因为许尽欢!”
……
他是在十七岁那年,才知道自己真正的身世。
那天贵人把他叫进书房,除了婚事,除了进京,其实还说了一件事:他的身世。)^o搜uu搜-?小?说,·*网(, ·?免?~¥费?¥2阅??¨读321
他的父亲并非是个进京赶考的书生,而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倭寇。
倭寇强、奸了娘,才有了他。
吴酸一岁,老侯爷正好领兵去东南沿海打倭寇。
娘就把吴酸往老侯爷的驻地一扔,说这个孩子将来就让他参军打倭寇,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副官抱着孩子给老侯爷看,老侯爷哭笑不得,命副官找一户生养不出孩子的人家养着。
三年后,老侯爷打了胜仗回京城复命,恰好那户人家的女主人突然有了身孕,就把吴酸送了回来。
老侯爷那时候都已经上马了,还是福宝的吴酸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往马前一跪。
老侯爷看着瘦了吧唧的吴酸,心想着到底是条人命,就带回了侯府当下人用,对外只说是在乐陵府捡到的。
吴酸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的身世竟然会是这样的。
他对自己的童年一点印象都没有。
依稀只记得自己总是吃不饱饭,总是挨打,总是坐在一张小板凳上,眼巴巴地等着大人回来,一等就是一天。
贵人的话,没有一句是随随便便说出口的。
吴酸在贵人身边这么多年,很清楚在这个时候,贵人把他身世说出来的用意——
你的身世在我手里捏着,你小子日后好好替我卖命,别整出什么幺蛾子来。
吴酸不怕贵人拿捏。
这十年,贵人教会了他很多东西,这些东西是很多人穷其一生,都学不到的。
于是,他向贵人提议,既然老侯爷是在乐陵捡到他的,那他成婚后,把家安在乐陵,他一个人进京就行了。
小心驶得万年船。
虽然贵人能护他左右,但那个时候的吴酸,就下意识觉得要给自己留条后路了。
贵人听了这一句,看他的眼睛都亮了几分,对他更为看重。
没有人知道,其实从这一天起,吴酸心里又多了一重自卑。
他身上流着倭寇的血。
他比那些卖身为奴的下人,还要卑贱低微。
也因为这样的自卑,吴酸做任何事情都比从前更小心翼翼,对人说话也更谦虚平顺。
那个雨夜,许尽欢把他救下后,他带着凶犯回到了济南府,所有人都夸他能干。
可回京后的述职文书上,本该属于他的功劳,却成为上司的功劳,文书上甚至连半个字都没有提起他。
他没有为自己申辩,硬生生忍着。
说句不好听的,自打他得知自己的身世后,就是狗在他头上拉了泡屎,他都只能忍气吞声。
……
“济南的差事办完后,我有两天的假,就专程去宣和书院找许尽欢,谢他的救命之恩。
我请他在酒楼喝酒,越喝越投机,都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吴酸声音低沉,话说得不紧不慢。
“酒至六分,他问我抓到贼人升官了没有,我摇摇头,说功劳都被上司拿去了。
他一听,气得脸都黑了,要替我出头,被我死死拦住了。
他问我:为什么要忍?
我说:忍一时风平浪静。
他说:狗屁,别人只会以为你好欺负。
我说:难得被人欺负一下,没事。
他说:狗屁狗屁狗屁,你被人欺负一次,就能被人欺负一百次。
这时我才发现,这人的血液中有
一股子率真,一股子勇敢,一股子桀骜不驯,而这些都是我身上没有的。”
卫东君突然开口:“这些品性,不仅你身上没有,上至皇帝佬儿,下至平民百姓,也没有几个人有。”
吴酸看着眼前的卫三,认同地点点头。
他在五城二十多年,见过的人不计其数,从未见到过一个,像许尽欢那样的人。
许尽欢是独一无二的。
也正是因为许尽欢的独一无二,他下意识的想要亲近这个人。
在他的世界里,充满着算计,阴谋和手段,甚至他睡觉的时候,都恨不得睁只眼睛,闭只眼睛。
但和许尽欢在一起,他脑子里什么都不想,异常放松。
许尽欢身上仿佛有一种魔力,靠近他的人,都会快乐,哪怕听他讲些天南海北的废话,都觉得快乐。
就这样,他们两人越走越近。
“我在京城孑然一身,他也一样,我又做得一手好菜,所以他三天两头来我租住的房里吃饭。
酒和菜都由他买。
他说他最多的就是钱,让我可劲儿薅他的羊毛。
我除了薅他的羊毛外,还常常问他借钱。
异乡人想要在京城混得风生水起,维持住人脉关系很重要,而维持人脉关系,就要请客喝酒送礼,我的俸禄根本不够用。
我开口,他就借,也从来不问问我什么时候还。
好几次,我把银子还给他,他还一脸懵的对我说:你啥时候又借我银子了,别记错了吧。
我从来不会记错,每一笔银子都记在本子上,是他从来不把这些俗物放在心上。
基本上,我还银子的那一天,他都会买一大堆的东西来家里,鸡鸭鱼肉,柴米油盐。
我骂他败家子,有钱也要省着花。
他说我抠抠搜搜,成了不大事。
相处一年后,我们的感情比亲兄弟,还要亲上几分。
我们慢慢开始交心。
我知道他爹娘都死了,从小由忠仆养大。
他知道我无父无母,老家在乐陵,已经成亲,来京城是走了关系,塞了银子,目的是想搏一条出路。”
话到这里,吴酸的声音突然沉下来。
“如果不是那天我喝多了酒,说出了想报恩陈漠北的事,我与许尽欢之间的情谊,不会有半点裂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