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章 家宴
夏侯庄原本是住在令支侯府的。
其父夏侯威将之遣来夏侯惠身边当个小随从,用意本就是想让兄弟中文韬武略最佳的夏侯惠言传身教、耳提面命让其成才。
就如早年夏侯渊将夏侯荣带在身边的用意一样。
但近来夏侯惠时常跑去崇文观,性格跳脱的夏侯庄耐不住,遂寻了个理由跑去夏侯衡府上住些时日。
今被安宁亭侯府的管事转告,说夏侯惠遣孙娄前来寻他归去一趟,他自是一刻不敢耽搁的跑回来。
主要是也没有时间可耽搁了。
他这几日都与同为贵胄之家的少年郎四处晃荡,昨夜更是宿在城外,今日上三杆了才施然然的归来,再耽搁就赶不上归去帮忙准备餐食了。
嗯,夏侯惠每每沐休时,都会设家宴或邀请亲近友朋同乐,差不多形成了惯例。故而夏侯庄是要赶回去与孙叔等人一起忙活,如杀羊屠犬准备食材、摆弄案席等。
倒不是令支侯府的下人少到连设宴都人手不足,而是夏侯惠的家宴食材与旁人略有不同。
一者是必备犬肉。
这是源于夏侯惠的部曲都来自燕地的干系。
另一,则是惯常所备的羊肉,不是水煮或炙烤的,而是颇具边陲风的胡炮。
同样是那些部曲来操持,精心挑选挑周岁左右的肥白羊,作法是将肉和羊油都柳叶子般粗细,再加入豉、盐、姜、椒、野葱、荜菝、胡椒搅和均匀后,放到羊肚子里填满,缝好。再刨出一个地坑,积柴烧旺,灰拨开来将羊肚放入,把两边灰火拨转回来盖上,扔几条长柴禾到上面,点燃继续烧,约莫两刻钟就可以取出来剖开分食了。
夏侯庄赶回来就是想给那些燕地部曲打下手。
先前随征辽东的时候,他颇受这些部曲的照顾。如骑射功夫、狩猎技艺以及近身短兵搏杀技巧等部曲们都倾囊相授,他受益匪浅,也将这份恩情记在心里,在这种家宴聚餐的时候,他也从不会自持身份坐着等吃。
最后一个原由,则是夏侯惠也会自己动手烹饪。
身为侄子兼着小随从的夏侯庄,总不好“君子远庖厨”吧?
夏侯惠尤喜猪五花,且总是亲自煎烤,是洛阳士庶们津津乐道的茶余饭后之一。
在十几岁时于偃师溺水之后,他就时常给七弟夏侯和烤;今身为中护军了,他仍热衷于此,所有的家眷,还有如丁谧、傅嘏、虞松、陈骞与王基等亲善之人都品尝过;就连参与伐辽东的将率与洛阳中军的武官都不少人吃过。
对此,不少人诋毁他不顾身份竟亲庖厨操贱业、给同僚下属烤肉以收买人心云云;也有不少人赞他布衣赤心不改,犹真诚笃粹等。
在夏侯庄看来,自家六叔是两者皆有之。
他知道自家六叔每次煎烤猪五花就吃一两片,且吃的时候神情有些怪异。
之所以说怪异,是夏侯庄理解不了那种吃了几口后,便闭上眼睛静静回味,还在眉目间泛起满足、黯然、追思等等情绪的表情到底是为了什么。
且对于这种怪异,他还私下偷偷问过七叔夏侯和、燕地部曲们了,他们也同样有所觉。
只是他们也不知道缘由,更没人敢问。
此外,夏侯庄觉得自家六叔有收买人心之嫌,则是见过那些幽州边军与洛阳中军兵将取肉食用时,脸庞上都浮现着发自内心的感动。
或许,这就是自家六叔能让兵将死力的缘由罢。
夏侯庄的这层感悟,在先前归去泰山郡省亲的时候,得到了其父夏侯威的纠正,将其中的关键揉碎了来教导他。
声称所谓的善恤卒伍、爱兵如子,本质上都是收买人心。
若是夏侯霸亲自烤肉给麾下兵将们吃,这就是爱兵如子的体现;但有阵杀敌国大将、讨灭辽东公孙等诸多功绩在身的夏侯惠亲自烤肉给兵将吃,那么,此举就应该被称为礼遇。
就比如一壶蒲桃酿,友朋赠予是情谊,而天子赐予则是恩宠,明明味道是一样的,但喝的时候感觉是不一样的。
同样的事情,不同实力的人来做,在旁人眼里意义是不同的。
夏侯庄大抵听懂了。
也因此萌发了脱离父辈羽翼、外出闯荡一番的心思——自从夏侯惠归来洛阳之后,所作的事情以及背后的意义,都不是他这个年纪的人能明白的。就连在安宁亭侯府住的这些时日,夏侯衡都明示过他,不妨去辽东呆在夏侯霸身边一两年再回来。
反正令支侯府的大门,会永远向他敞开着。
他对这个提议欣然鼓舞,也打算趁着今日聚餐的机会,征得夏侯惠的首肯。
一路疾行。
当气喘吁吁的夏侯庄赶到令支侯府的演武场时,发现自己还是慢了一步。
已经屠宰好犬与羊倒挂兵器架上沥血水,下水也都处理好了,连装着各种佐料的陶碗都整整齐齐摆放在食几上,就等着起火烹饪了。
不过,他也不是没有事情可以做。
韩龙等部曲见他归来,都含笑寒暄了几句,然后便以嘴往刚挖出浅坑那边一努——那里蹲着个小人儿,眼睛瞪着很大,满眼期待的等着看部曲将犬肉分割。
他自是小去疾了。
从衣服下摆处略沾着灰尘、鬓角处不少汗渍中不难看出,方才宰杀犬羊时他就已经在了。
且还是满个演武场都疯转了个遍,这才蹲下来歇歇乏的。
是故夏侯庄见状,也不由对那些部曲会心一笑,颔首表示自己知晓怎么做。
小去疾的性格本就很活泼,又正好处于精力旺盛得连狗都嫌弃的年纪,每次府中要忙碌什么事时,他都会跑过来问东问西、各种捣乱,让韩龙等部曲很是头大。
没办法。
换做寻常人家,几个巴掌或者寻根藤条抽几下,再怎么皮的孩子都得乖乖听话。
谁敢放肆呢?
更重要的是夏侯惠对小去疾的调皮捣蛋挺放纵的,还让王元姬不要过多干涉。
“去疾还小,玩乐是为天性,何必现今就管教?且我家以武立业,少小若约束太过,大了恐成为循规蹈矩、唯唯诺诺之徒。”
他是这样说的,让王元姬无从反驳。
但为人母忧其儿的天性与出身诗书之家的她,也同样无法苟同夏侯惠对孩子的放纵。
对于嫡长子的管教约束,肯定要严之又严啊!
在无法说服夏侯惠的情况下,她便寻了时机请夏侯和与住在府中的表兄丁谧帮忙劝一劝。
夏侯和不敢推辞,但却被丁谧给劝退了。
“义权之学,比之稚权何如?”
“不如其博广。”
“义权之智,比之稚权何如?”
“不如其虑远。”
“义权之略,比之稚权何如?”
“不如其谋深。”
“义权之言行,比之稚权何如?”
“不如其英果。”
“既是如此,义权何故忧去疾哉!”
在丁谧一番话语问下来,夏侯和久久默然,最终化作了一声为难,“只是阿嫂有嘱,实难违耳。”
“此事易也。弟妇亦以此事有托于我,我去说项,必能释她所忧。珊芭看书徃 免肺阅毒”
大包大揽的丁谧,与夏侯和联袂来见王元姬,先是十分赞同小儿不可放纵的观点,还以“子不教,父之过”的言辞来指摘了夏侯惠,待让王元姬频频颔首后才图穷匕见。
一是动之以情。
声称夏侯渊的后半生都戎马在外,夏侯惠孩提时与父谋面了了,后又少孤,故而才有了以小去疾年岁小为由不必严加管教的心思——盖因小去疾出生时他也征伐在外,他是不想让小去疾也和幼年的自己一样啊~
另一,则是牵强附会。
他知晓王元姬家学渊博,少时就有才名扬于京师,今有所忧不过是因为为人母而一叶障目了而已。
故而他以武帝曹操为例。
言武帝少机警,任侠放荡、不治行业,但奠定了魏国之基业。若是武帝少小便循规蹈矩、事事遵循礼教,日后哪来兴义兵讨董、诛群雄一统北方的勇略呢?如此可看出,夏侯惠之所以不约束小去疾,其实不是放纵,而是在培养小去疾敢于探索的胆魄啊~
再者,小去疾还没有到受学的年纪,且不过是有些好动有些调皮而已,又不是犯了什么过错,现在约束也有矫枉过正之嫌。
最后,便是一句让王元姬彻底罢了心思的反问:“我等身为父母尊长,对儿女所期者,莫过于快活健长,今何欲他不得开心颜哉!”
夏侯庄知道这段小插曲。
所以心中对小去疾也挺是羡慕的。
缘由无他。
夏侯家素来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他与兄长以及同辈的从兄弟,在小去疾这个年纪,谁还没挨过揍!
“去疾,我们去远些坐。”
先去角落拎来两个胡床的夏侯庄,走过来牵起小去疾,“等下要是肉末溅到了你衣裳,你父虽不会责备这些叔伯,但他们也会内疚的。”
昂头见是夏侯庄,小去疾很乖巧的依言而行,还用手指着犬羊喋喋不休的炫耀道,“阿兄你回府晚了,犬羊都已经屠好啦!阿兄不知道,方才这只犬”
“还有啊,那只羊有毛时很大,屠了之后,光溜溜的好小”绿的,好丑啊~”
“要是阿兄早些回来,就能持刀啦!”
从走到阴凉处坐下,他一直手舞足蹈的描述着方才的场景,话语犹如那阴雨连绵时顺着屋檐垂下的水线那般断断续续,却没有休止的迹象。
夏侯庄也是习惯了。
不仅很是耐心的听着,时不时还发出“哦”、“咦”、“是吗”等声音,让他的谈兴更浓些。
这也是比起夏侯惠来小去疾在他面前更乖巧的缘由之一。
另一个缘由,则是有些好笑。
夏侯惠以犬肉大燥,禁止小去疾食用。
小孩子的心性最是好奇不过。
夏侯惠不禁止还好,严禁了之后,小去疾反而对吃犬肉产生了莫名的执拗。
以哭闹央求其父其母无果后,他便私下请夏侯庄偷偷藏一块给他尝尝,只是手指大的一小块就好了。
没办法之下,他只好声称他在没有成家之前,也是不可以吃犬肉的,让小去疾终于不再执着了,也自此更亲近他了。
代价则是每每府中设宴时,他眼睛总忍不住往韩龙等人的食几上瞄。
作为在辽西度过冬春时节的人,怎可能忘却犬肉的味道呢?
在给小去疾喂好几次水、将犬羊烹制各个过程都细细介绍个遍的夏侯庄,终于等到了姗姗来迟的夏侯惠——被一个小人儿信任,某种意义上,也是大人难以消受的快乐啊~
小去疾也瞅见了,立刻就蹦蹦跳跳的奔过去,扯着夏侯惠的衣角嚷嚷道,“阿父炙肉,我饿了!”
“好。”
有些溺宠的揉了揉他的脑袋,夏侯惠以目示意夏侯庄先去将木炭点燃,“去疾,阿母等下也过来,我们先去看看阿母食用的羊肉好了没有,再炙肉好不好?”
“好!”
少时,随着王元姬与丁谧妻儿等人过来,演武场上家宴也开席。
陶釜甑闷熟的犬肉香味扑鼻,让燕地部曲们酒兴大盛;胡炮羊分割端上食案、汤汁浇在蒸熟的黍饭上,连女眷们都食指大动;在其父身侧坐在胡床上的小去疾,捧着个陶碗,拿着比手臂还长的竹箸,有些费力的夹着一片炙肉,小嘴不停的呼气将肉吹凉。
就连没有资格列坐的下人们也都言笑宴宴的。
犬羊的下水是他们的,且夏侯惠炙猪五花肉的时候,还会细心的将烤出来的油舀出来,留给他们等下伴麦饭或豆羹。
这对寻常不见油腥的黎庶而言,就已经是很奢侈的美味了。
夏侯庄也和小去疾坐在一起,偶尔提醒他要小心肉烫、莫要将油脂弄脏衣裳,更多的是要将夏侯惠炙好的肉端给其他人。
小随从嘛,他还是很有眼力劲的。
尤其是他还能抽空吃几块烤肉,而还在忙碌炙肉的夏侯惠只是拎着个酒囊慢饮、半片肉都没有入口。
对此,家人们也都习惯了。
“军士未食,将不尝饭”是他在行伍中的践行,久了之后,居家时也难改变了。
只不过,谁都不知道的是,夏侯惠不吃还有另一个原因:他其实并不喜欢吃炙五花肉,甚至可以说是厌恶吃。
因为在物资丰盛的前世他早就吃腻了。
吃腻了,犹每次设宴必煎制,只不过是因为他很怀念、也很努力的想记住前世的一些人与事罢了。来到这个时代已经不少年头了,他也早就适应且安之若素了,但心中却始终藏着一份孤独,无人可倾述、更无人能共鸣。
虽然说,他上一辈只是个升斗小民,被生活肆意鞭挞,为了可堪果腹的几两碎银当牛做马,起得比鸡早、睡得比鸡晚,早就不相信光也早就失去了光;而今成为了衣食无忧、高高在上的权贵子弟,理应庆幸才对,但谁说捡到了西瓜就舍得丢了芝麻呢?<
西瓜有西瓜的甘甜,芝麻有芝麻的清香。
甘甜挂在心尖上,清香藏在回忆里,都是赖以抵御岁月冷漠的美好与温暖。
十数年间,他就时常在夜深人静时回味着芝麻的清香。
只是逝者如斯夫。
无数美好与温暖在时间的灰烬里只是昙花一现,无法泅过思念潮水的他不断回头,却只看到身后残影稀疏,熟悉的一切都慢慢模糊远去,不管是否愿意道一声再见,留给他的选择也唯有向着前方继续前行。
在山川万物的现实里、在水迢迢路漫漫的时间荒原上,他已然注定了要孤独跋涉。
横切薄片、葱姜腌制、红泥小炉、红黑炭火上吱吱作响的油烟用前世的手艺炙煎出来的五花肉依旧让他觉得很腻味,但也很有滋味。
不舍得忘却,也是他在魏国庙堂格格不入的根源之一。
以先前的清查士家积弊为例,绝大部分公卿百官都不明白,他为何如此较真呢?
就算他追回了被侵吞的田亩、让士家免受摊派与剥削,但作为最大得利者的天子曹叡,却还是觉得后来太尉司马懿的处置才是最恰当的。
如此,何苦来哉!
何必为了一群连“民”都称不上的人形工具,得罪权贵与世家豪强呢?
因为前一世的他,就是犹如士家那般的尘。
很细微的尘,弥漫在阳光之中几乎不见踪影的尘,在肉食者眼中也是直接忽略的、可以予取予求的尘。这一世的他身份超然,是能与君王同鼎而食的肉食者,但他犹记得自己曾经是尘;他的眼神也很好,依旧能看得到尘。所以在有机会的时候,也想着力争不让尘埃湮灭在强光之中。
或是说,和光同尘才是被更多人推崇与选择的人生智慧。
但逆流而上也是值得称赞的勇气啊!
且他也只是力所能及的出点力而已,并非是妄想以一己之力扼住历史进程的洪流。
因为那是不可能的。
律法是人制定的,哪怕号称法制的时代,都改变不了为强权服务的事实,更遑论现今是家国天下、君权至上的人治时代。
人力有穷时,还是莫去效仿夸父追日了。
他能做到不让晋室篡魏、不让五胡乱华发生就是万幸,期间偶尔做点告慰前世的事情,便是不忘初心了罢。
再者,不管怎么说,他现在就是肉食者啊~
能随意购置肉食沽酒享乐、一言能左右他人生死的肉食者、走在权势之路上的人,不可能去当圣人,也当不了圣人。
“六叔。”
当不再需要转送炙肉之后,瞧准夏侯惠将要转去与燕地部曲们同饮的时机,夏侯庄急忙说出请求,“近来我在大伯府上,大伯劝我当去辽东磨练一二载。”
“哦?”
有些意外的投目过来,夏侯惠将手放在胡须上轻轻揉着,思考一阵后才问道,“你自身是什么想法?”
“回六叔,我觉得大伯提议很好。”
夏侯庄笑容可掬,小心翼翼的作答道,“不过,大伯建议我去辽东,归隶二伯麾下,我自己则是想去玄菟郡,给王将军当个马前卒。”
想去王颀麾下当小卒
是因为仲兄夏侯霸“棍棒管教”的威名太盛吗?
闻言,夏侯惠不由嘴角微微扬起。
但很快的,他就察觉侄子的用意所在了——仲兄夏侯霸出于爱护之心,绝不会让他有临阵之时;但在王颀麾下,则就有机会杀敌了。
毕竟王颀先前颇受他礼遇,见自己将夏侯庄遣过来了,没有将之当个摆设的道理。
当然了,这也意味着夏侯庄要玩命。
所以他一时不置可否。
虽然说,生在武勋之家,以夏侯庄十七岁的年纪早就应该踏上沙场寻功绩了,但他都是第三代了啊!父祖辈都完成原始积累了、都能让子侄辈以小校起家了,何必还让他去当大头兵刀头舔血呢?
尤其是夏侯惠此番召他归府,是打算让他去与甄德结交的。
“六叔,让我去吧,我不会逞强斗狠的。”
见夏侯惠犹豫,夏侯庄又连忙加了句,“且六叔也是知道的,在众兄弟之中,唯我最适合居行伍、承家门勇武之风了。”
竖子口气不小!
不过,说得倒也是实情,且其志可嘉。<
“嗯,我可修书与王孔硕。”
想了想,夏侯惠最终还是应允了,“但你先去泰山郡一趟,须征得四兄首肯后,方能动身去辽东。”
“好!谢六叔!”
顿时,夏侯庄的笑容变得很灿烂,以他对己父的了解,是绝不会阻止他去辽东的。待看到夏侯惠将要起身时,他又连忙敛容作声,“那个,六叔,我还想求一事。”
还有?
夏侯惠扬眉,须臾间便又恍然,“哦,我知矣。不必作求,马槊自会予你,环领铠你也带上,我再让韩云从为你挑选匹良驹。”
“谢六叔爱护。不过我不是求甲杖良马,而是想与一同辈友朋偕行。”
既是你的友朋,何须央我首肯?
“孰人?”
“邓诚公。”